昌财农指〔2022〕10号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
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
(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第一批)的通知》(藏财资环指〔2021〕54号)精神,按照市林业草原局分配意见,现于提前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第一批)61963.6万元。项目代码、参照直达资金标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资金绩效目标另行下达。
你县(区)接此通知后,请督促本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项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资金。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填报西藏自治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林业类生态岗位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审核表(附件3),并报市财政局、市林草局备案。
附件:1. 昌都市2022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分配表附件1:昌都市2022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2. 西藏自治区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参考)附件2:昌都市2022年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参考)
3.西藏自治区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参考)附件3:昌都市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参考)
4.西藏自治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林业类生态岗位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参考模板)附件4:西藏自治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林业类生态岗位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参考)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