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财政局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对《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近年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发行规模逐年增加,在满足地方建设、扩大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作用更加突出。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5年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发行使用,加大财政支出强度,确保对经济增长形成有效拉动。同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原有政策基础上,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及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实际,从7个方面17条措施,对专项债券管理进行了优化完善。
二、优化要点
(一)投向领域范围更广。一是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由“正面清单”管理变为“负面清单”管理,明确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和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二是项目资金本金实行“正面清单”,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等22个领域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支持范围更广。以省份为单位,专项债券用于项目资本金规模从25%提高至30%。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的扩宽,意味着地方可以根据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申报更多的专项债券资金。
(二)额度分配更加精准。按照正向激励原则,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债务额度分配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支出需要,逐步向债务风险小、财力状况好、管理水平高、项目资金需求多、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高、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优化偿债来源,减轻偿债压力,严防债务偿还风险,《意见》要求做好融资收益平衡,允许地方依法分年安排专项债券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调度其他项目专项收入、项目单位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偿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
(三)流程简化权限下放。2025年对部分省市开展“自审自发”试点工作,下放审核权限,增加地方审发自主权。对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打通“绿色通道”,简化在建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机制,国家两部委定时采集地方报送数据,并于当月内下发审核结果,提升项目储备质效。
(四)加快使用强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发改部门、项目单位职责,《意见》中明确,既要加快债券资金发行进度,也要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推动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依托信息系统,对债券资金使用、运营、形成资产等进行穿透式全流程动态掌握。加强审计监督、自觉依法接收人大监督,坚决遏制专项债券资金违规使用。
总体而言,《意见》的出台提升了专项债券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的总纲,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在稳增长、促发展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