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
情况报告
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24年昌都市财政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昌都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要求,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普法工作责任制,大力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财政发展、创新财政管理,确保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切实为政府当好家、理好财,管好“钱袋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想学习,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一是2024年3月4日,市财政局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局主要领导对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会议明确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摘编》等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重点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列为年度理论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大会必学内容。局党组会学习3次,理论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大会学习6次,实现学习人员全覆盖。三是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局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大学习大讨论,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围绕主题开展交流研讨,以更严要求和更高标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融入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四是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助推法治西藏建设”专题党课,党课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这条主线,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制度保障等主要内容进行深度解读,对市财政局全体党员干部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经费保障
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财政职能,以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为契机,常态化推进3月平安建设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立法纪念日法治宣传,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普法宣传。结合《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宣传、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不断增强和巩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思想。二是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多次在茶马广场开展相关普法活动,总计发放宣传资料650余份,向群众现场解答120余次。通过网上答题、展板等形式开展《民法典》普法行动,推动民法典融入干部职工日常生活。三是开展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结合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于4月15日组织召开国家安全专题学习会,深入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内容,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四是开展网络领域普法宣传。加强财政网络安全管理,强化人员管理,强化自治区网络通信活动“二十禁”学习宣传,引导财政干部正确使用外网,净化网络空间,传递正能量。五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预算安排的优先位置,2024年,市本级安排各行业执法经费300.00万元,安排市本级普法经费209.71万元,法律顾问经费317.24万元,地方立法经费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全力保障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三)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依法开展财政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助推财政法制化建设,局党组聘请法律顾问团队,为财政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供法律保障。2024年共向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建议30余次。二是依法受理采购投诉。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提起的10起投诉和1起行政复议案件。三是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年度工作报表、财政预算决算等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四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水平,时刻关注政务服务网上申请情况,及时审理、审查、办理服务事项,实现服务事项快速办理,全年受理“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4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昌都市财政局严格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理论学习不够系统、不够全面。
制定法治建设理论学习计划不够系统,学习缺乏整体布局,对法治建设理论学习认识不足,导致学习不够深入、学习不全面,理论认识程度不高。
(二)财政法治专业队伍力量薄弱。
由于缺少专业的法治人员,法律知识有所欠缺,实际工作中对法律知识的运用不够熟练,在处理复杂法律法规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
在财政工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不够强,没有将法治理念贯穿于财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法治建设对财政工作的保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法治宣传方式单一、宣传力度较弱、针对性、时效性不强,高质量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还需进一步扩大。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昌都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履行财政职能,高质量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强化法治建设学习。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法理财”,确保财政法治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在财政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二是深化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组工作计划融入工作日常,通过下乡宣讲、督导调研等契机,积极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一是狠抓财政收支。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调度、合理收回存量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7亿元、同比增长2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66亿元、同比增长3.4%。二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开前门”政策,依法合规举债,提高项目储备质量。落实“堵后门”政策,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目前债务风险等级为A,属绿色风险等级。
(三)压实法治建设职责。
一是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每季度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财政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二是落实年度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保障法治建设业务经费,将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到实处。三是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进行决策如开展招投标工作时充分考虑法律顾问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
(四)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集中议事制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并邀请纪检组成员参与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二是严肃财经工作纪律。全面贯彻执行预算法等国家法律制度,依法依规公开预算和决算情况,切实提高财政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财政业务培训。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组织专题培训、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援藏省市业务学习等,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养。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5年,市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建设。
(一)深化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通过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要求专家授课等方式,增强学习效果,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
(二)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将法治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制定财政政策、编制预算、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充分融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财政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强化执法监督,推动政务公开。
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认真执行财政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监督会计机构、代理记账机构,及时回应政府采购工作的投诉和行政复议案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年度工作报表、财政预算决算等相关信息,做到依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四)提升宣传质效,营造法治氛围。
进一步加大宣传组织力度,深入“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活动等有效载体,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着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特此报告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