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22日在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吴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全面监督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在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力保障等方面卯足干劲、下足功夫、攻坚克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3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0.60%,同比增加9,351万元、增长7.25%。其中:税收收入96,076万元,同比增加13,905万元、增长16.92%;非税收入42,228万元,同比减少4,554万元、下降9.7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6,812万元,同比增加113,630万元、增长8.04%。市本级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9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0.33%,同比增加612万元、增长0.94%。其中:税收收入50,313万元,同比增加4,960万元、增长10.94%;非税收入15,600万元,同比减少4,348万元、下降21.80%。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716万元,同比增加27,635万元、增长8.00%。税收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投资带动相关税收增加、税务部门核查公司更正入库级次增收。非税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水土保持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一次性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实现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0,9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7.18%,同比减少8,075万元、下降42.3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386万元,同比减少1,228万元、下降7.39%。市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3,95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85%,同比增加1,196万元、增长43.4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88万元,同比增加933万元、增长80.78%。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2024年上半年没有大宗成交的土地出让收入入库。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2024年上半年征地拆迁补偿支出较上年减少1,20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079万元,同比增加3,571万元。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2024年同期没有收入入库。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市政府国资委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公交车新车上市旧车退市支出1,410.06万元、公交公司运营补贴797.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8,59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3.06%,同比增加17,209万元,增长8.9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2,6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3.13%,同比减少1,431万元,下降1.25%。截至6月底,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95,945万元,期末滚存结余733,844万元,滚存结余比上年同期增长33.85%。
(五)政府债务情况报告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合理确定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需求,重点支持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民生短板建设等重大项目。全市2024年申报政府债券需求项目25个,总投资2,939,697.34万元,申请债券资金886,277.34万元。其中:专项债券需求项目13个,总投资2,654,990万元,债券资金需求621,570万元;一般债券需求项目12个,总投资284,707.34万元,债券资金需求264,707.34万元。
截至6月底,自治区共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51,725.87万元。一般债务限额831,125.87万元(其中:市本级522,125.87万元,县区合计309,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20,600万元(其中:市本级95,500万元,江达县2,000万元,类乌齐县10,000万元,芒康县9,500万元,边坝县1,100万元,洛隆县800万元、八宿县1,700万元)。截至6月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939,225.87万元。一般债务余额为818,625.87万元(其中:市本级509,625.87万元,11县区309,0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120,600万元(其中:市本级95,500万元,江达县2,000万元,类乌齐县10,000万元,芒康县9,500万元,洛隆县800万元,边坝县1,100万元,八宿县1,700万元)。
二、上半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夯实收支基础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密切关注我市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运行情况,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态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效益;加大税收监控和征收力度,堵漏增收,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截至6月底,全市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7.25%。二是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按月监测分析部门预算、基建资金及其他重点领域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持续督促加快支出进度。截至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8.04%。三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的首位,严格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范围和标准,足额落实“三保”支出。上半年,全市足额落实2024年地方标准“三保”预算134.84亿元。四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补齐民生重大基础建设及民生事业短板,全力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重点领域财政支出,上半年,民生领域支出123.03亿元,切实做到了财政资金80%以上用于民生。五是保障重点支出。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努力实现“四个走在前列”,安排资金9.08亿元支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安排资金14.08亿元支持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安排资金74.38亿元支持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安排资金22.14亿元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落实落地。六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领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稳住经济大盘
一是积极申请政府债券。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合理确定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需求,重点支持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民生短板建设等重大项目,着力稳增长、稳投资。按照申报领域相关要求,已申报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3个,债券资金需求62.16亿元。二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5月,全市落实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共计1.21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推动经济发展。三是以精准的保障举措支持金融发展。深入推进“格桑花行动”,制定出台《昌都市企业上市融资奖补办法(试行)》,对上市企业实行分阶段和一次性奖励相结合的政策,切实增强企业上市融资信心决心,争取2024年新增一家上市企业。制定出台《昌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强化财政激励政策引领,全方位支持民营、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有效融资需求,把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2023年财政部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奖补资金5,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昌都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增强可持续经营和抗风险能力,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实力。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把基本民生支出放在优先保障的重要位置,发挥财政社保政策和资金的民生兜底作用,积极推进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全市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3,221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1,635.52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5,854.94万元;落实“双集中”项目经费5,008.87万元;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费、独生子女费、取暖费、住房补贴等1,443万元。五是进一步加大稳就业促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坚持就业是经济的晴雨表,是民生的基本盘不动摇,通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三支一扶、四类人员、就业补助经费等举措,着力强化稳就业促就业。全市落实就业补助21,413万元;落实“四类人员”待遇经费17,095.42万元;落实乡村振兴专干经费9,790万元;落实三支一扶人员经费1,721万元;落实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1,540万元;落实就业创业资金1,000万元;落实农牧民技能培训资金2,520万元。六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强化保障性住房绩效目标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持续健康发展。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8,695.01万元,其中:住房保障资金1,170.01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7,525万元。
(三)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聚焦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完善债务风险常态化监控机制,按月做好监测分析,切实做到风险事件早发现、早处置。上半年,全市债务风险等级为A,属绿色风险等级。二是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组织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宣传活动,有效引导了广大人民群众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和群体性社会事件,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稳步推进直管县财政改革。过渡期内,继续按照改革前方式指导江达县开展预算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对江达县“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分析,重点监测“三保”预算资金保障情况、“三保”支出预算执行、国库库款保障、重大风险管控等,确保基本民生、工资和机构运转支出预算足额安排、不留硬缺口。分领域分资金逐步上交对江达县的资金分配职能,确保各项政策资金保障平稳过渡。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已由自治区直接切块下达江达县,不再由我市进行分配。四是优化资金分配支持导向。资金支出奖惩激励机制落实有力,承接落实好自治区“以奖代返”规定,按照GDP增速、固投增速和资金支出进度奖优,按照落实重大政策成效情况罚劣,旗帜鲜明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硬化预算约束,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管理“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会议差旅、资产配置、公车运行维护等制度规定,精简不必要的节庆、论坛和展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从简举办,把更多的真金白银用于发展的紧要处、民生的急需上。2024年市本级一般性支出预算较上年压减0.89亿元、同比减少9%。
(四)压实监管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一体化项目库改革。为规范项目管理,市财政局组织市县各部门开展专题培训3次,按照“分类梳理、精简规范”的原则,对项目库内现有项目进行标准化设置,形成规范统一的项目库标准,为下一步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夯实了基础。二是严格预算绩效评估。常态化开展昌都市本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事前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在安排预算时对绩效目标申报科学、规范的项目优先予以保障,对绩效目标存在交叉重复、碎片化的项目予以调整或调减,不断推动部门和单位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聘请第三方开展2023年本级122家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选取部分民生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好日子”的思想,厉行节俭办一切事业,压减除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外的一般性支出,集中调整用于全市重点项目和亟需的教育、住房、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四是加强项目评审体检。严格执行《昌都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暂行)》《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完成市本级委托概预算审核项目39个,送审金额10.06亿元,审定金额9.78亿元,审减金额0.28亿元,审减率2.82%;完成市本级委托竣工决(结)算评审项目16个,送审金额5.34亿元,审定金额5.04亿元,审减金额0.30亿元,审减率5.68%。组织实施对市教育局等6家单位近三年的基建项目(含维修改造项目)和采购项目“经济体检”,目前工作基本完成,相关报告已报市委组织部。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对市本级备案的76家代理机构及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派员参加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水平。印发《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系统性、协同性,综合运用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等多种方式,对昌都市本级4家代理机构54个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六是严肃财经纪律。研究制定《昌都市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步骤、要求等,组织召开全市财会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专题部署会,对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检查要点进行详细安排部署,让财经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加强财政规划与各行业各领域规划有效衔接,科学合理制定财政改革发展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昌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对财政工作领导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注重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把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高财政系统党的建设质量。
(二)全力服务保障重大战略任务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成本、方便企业办事,持续优化昌都税收营商环境,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昌都创新发展,积极培育新的经济税收增长点。更大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向全市中心工作聚焦用力,集中财力保重点。围绕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做好下半年资金保障。
(三)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坚持统筹城乡、覆盖全市、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原则,持续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方面的保障,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继续落实特困人员、“三老”人员、孤儿、残疾人等群体的生活补助政策。
(四)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大力盘活各级财政存量资金,充分利用以往年度财政结余资金和项目结转资金偿还一部分债务。二是要求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级平台公司加快盘活存量资产和可出让资产,尽快回笼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五)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继续深化“零基预算+绩效预算”综合管理改革,实现各项财政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立足昌都实际,完善财政各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让绩效问责真正成为加快预算执行、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六)发扬勤俭办一切事业精神
把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长期指导方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不该上的项目一个不上,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
汇报完毕,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