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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昌都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昌都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王君正书记对昌都三个成为总定位、总要求,立足市委一切向东,建设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市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力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全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民生领域支出稳妥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在奋力推动昌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收支情况。全市总财力预计为4,032,2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0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2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82,995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5,2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8,138万元调入资金7,4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2,201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为3,862,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3,212万元,上解支出9,504万元,调出资金7,17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2,4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69,923万元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为1,123,5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39%(不含对县转移支付)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0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39,293万元,上解收入12,811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7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91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5,135万元,调入资金5,546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为1,061,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0,348万元,上解支出9,504万元,调出资金63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1,2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61,718万元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07,160万元,其中:增值税77,929万元,企业所得税2,539万元,个人所得税6,840万元,资源税1,04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802万元,印花税2,44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6万元,土地增值税274万元,车船税2,254万元,耕地占用税2,838万元,契税142万元,其他税收收入1万元非税收入36,846万元,其中:专项收入5,17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702万元,罚没收入5,3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1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48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994万元,其他收入113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0,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090万元,教育支出131,31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2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1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1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3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02万元,农林水支出62,5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5,75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039万元,金融支出1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0,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8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393万元,其他支出13,38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08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力预计为118,31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0,181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209万元,上级补助资金23,1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9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700万元,调入资金7,17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为53,97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951万元,调出资金2,020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资金64,341万元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力预计为38,50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4,882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107万元,上级补助资金12,1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07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600万元,调入资金635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为12,97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833万元调出资金146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资金25,521万元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财力预计为33,09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2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4,865万元,级补助收入1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为12,988万元,调出资金5,400万元结转结余资金14,705万元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财力预计为30,59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1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466万元,级补助收入1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为10,589万元,调出资金5,400万元结转结余资金14,610万元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计为443,74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57,23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0,617万元,利息及其他收入5,892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计为273,34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70,40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41,705万元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待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决算后据实调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预计为1,181,132万元(一般债务953,671万元,专项债务227,461万元),其中:市本级债务限额为307,844万元(一般债务249,842万元,专项债务58,002万元),11县(区)债务限额为873,288万元(一般债务703,829万元、专项债务169,459万元)。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为1,175,851万元(一般债务948,390万元,专项债务227,461万元),其中:市本级债务余额为305,344万元(一般债务247,342万元、专项债务58,002万元),11县(区)债务余额为870,507万元(一般债务701,048万元、专项债务169,459万元)。

(六)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打好稳增长、促发展、防风险、惠民生、谋改革组合拳,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1.锚定重大战略,发挥财政支撑作用。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基层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年累计安排三保预算1,392,868万元。坚持财力下沉,县(区)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大幅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全部下达县(区)。集中财力支持“四件大事”,安排83,683万元支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安排148,324万元支持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安排322,549万元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安排547,211万元支持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保障市委中心工作落实,安排10,000万元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安排10,000万元用于固定投资,安排资金5,000万元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保障西藏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和红色昌都·振兴奋进活动顺利开展。

2.锚定拓源节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深挖增收潜力,努力拓展生财渠道,持续培育财源税源,会同市税务局依法严格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4.9%,总量连续7年列全区第二。争取上级支持用好用活中央和自治区明确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扎实谋划储备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倾斜支持,预计全年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2,875,768万元。争取政府债券资金76,900万元,重点支持文旅、应急、市政等事业发展和民生领域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制定《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开展政府出资企业股权管理和国资收益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厘清国有资产权属。支持国有企业整合重组资产清产、解决历史遗留等问题企业营业收入突破70,000万元。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实行三公经费限额管理,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2025年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39,000万元,集中用于支持市委重大决策落实和亟需的民生领域。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市本级公务卡保有量较上年翻两番。

3.锚定加力提效,释放财政政策效能。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建立主要领导高位推动、分管领导包保负责、财政部门月调度、主管部门常态督促”的多层级联动机制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进度比上年提高5%左右。支持释放消费活力,投入资金11,483万元,核9,155万元,拉动消费67,100万元,杠杆率6.05。推动商品房去库存投入购房补贴资金3,050万元,销售额达17,000万元促进金融健康发展,全市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68,000万元,比全市生产总值增速高10.5%,向融资担保公注资35,000万元担保额度首次突破30,000万元,新增融资金额26,000万元,较上年激增17倍。实施降费让利政策,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调整为最低0.4%/年,担保费率降至全区最低水平。推动成立昌都市首个金融行业协会金融研究院。推进格桑花行动”,康桥完成北交所二轮询问,全年新增2家自治区上市后备重点企业。

4.锚定以人为本,彰显财政民生温度。坚持8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民生实事,落实283,155万元支持实施28项民生实事和自治区追加实施的10项民生实事落实城乡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补助标准,民生兜底保障力度坚实有效。统筹安排13,623万元支持高海拔地区干部职工供氧保障,为干部职工健康保驾护航。坚持就业优先,落实31,531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牧民、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安心工程,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支出首次居民生支出首位,全市预计安排教育经费738,988万元,支持实施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加快推进重庆昌都完全中学建设,保障学校消防管网维修改造,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77%。推进健康昌都建设,统筹安排79,273万元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保障育儿补贴、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等政策落实繁荣文化事业发展,落实24,221万元支持《情满三江》文艺创作,加快户户通设备入户,推进30+N西藏第一红色资源展示利用工程建设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筑牢应急救灾生命线,第一时间启动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紧急预拨昌都市丁青县木塔乡6·1山体滑坡突发事件救灾资金2,000万元,全力保障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5.锚定重点领域,助推工作提质增效。重视“三农”投入,落实223,822万元支持实施乡村振兴项目367个,建设高原和美乡村35个。落实40,746万元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后续管护支持小型水库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强化耕地质量建设与灌溉保障。安排7,000万元,支持实施畜牧、粮油、葡萄、蔬菜、名特优新农产品“五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粮食、蔬菜、肉蛋奶产量分别达23.48万吨、14.04万吨、22.5万吨。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森林管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补偿政策,支持医疗废物处置、秸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重点工作,支持实施澜沧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护,支持“两河一江”东西岸国土绿化,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安排1,308万元支持做好昌都市城市生命线实施专项体检与综合评估,统筹安排164,326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落实3,959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281户,落实6,139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1,568万元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统筹安排6,000万元支持城市功能提升与创城开展。

6.锚定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推进财务会计集中管理改革,出台《昌都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集中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成立昌都市财务会计集中管理改革筹备组,办公选址初步确定,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财务移交前置清查扎实开展,相关工作成效首次登上中国会计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把零基预算改革作为新时代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攻坚战”,坚持先立后破,按照“破基数、按需求、重绩效”的原则,采取“一上定项目 二上定资金 三上定大盘”的方式,打破支出固化格局,重溯政策资金体系,试点推行人大、审计提前介入的部门预算联审机制,加快6个支出标准建设,推动预算编制审核控额度控标准转变。硬化预算约束,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昌都市财政资金分配流程的暂行规定》,制定《昌都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昌都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昌都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深化预算管理,努力做到预算一经批复即可实施。

7.锚定风险防控,保障财政安全运行。织密惠民资金安全网,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运用全年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的补贴项目29项,预计阳光发放补贴资金231,280万元、占比98%纵深推进财会监督,聚焦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国有资产管理4个重点方向,对6个县(区)18乡镇80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4条,正有序督促整改。深入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会计基础管理、业务管理操作和信息系统应用等77任务清单按照不低于40%比例对4个县(区)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15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三年行动,部门联合严厉打击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受理并办结政府采购投诉4起,行政处罚4件,推动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025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大事要事保障有力,全年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财政工作仍面临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财政紧平衡状态更加凸显;预算执行仍存在中梗阻问题;债券申报积极性不高、项目储备不足;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全链条还需加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工作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以解决。

二、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二届历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市委一切向东,建设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市工作目标,锚定市委3+1+1重大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保持必要的债务规模和支出总量,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全市收支。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为3,530,54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8.6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6,2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81,37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0,4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9,923万元调入资金2,530万元。全市总支出3,530,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4,058万元,预备费35,500万元调出资金6,185万元,上解支出4,802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收支。202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为1,187,58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899万元,上级补助756,506万元,上解收入5,3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718万元,调入资金2,53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7,615万元。安排市本级支出1,170,401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899万元,教育支出175,77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84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4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4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6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477万元,农林水支出63,9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3,54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32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309万元,金融支出1,22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41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6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298万元,其他支出16,63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4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100万元安排本级预备费12,000万元调出资金377万元上解支出4,802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预计为83,724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303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3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95万元,调入资金6,1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4,34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为83,724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预计为30,00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09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209万元),调入资金377万元,上级补助8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521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为30,005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财力预计为23,09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3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7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为20,567万元调出资金2,530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财力预计为23,00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3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610万元,级补助收入1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为20,472万元调出资金2,53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76,31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83,72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8,032万元,利息收入2,051万元,转移收入851万元,其他等收入1,654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算296,35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79,963元,年末滚存结余921,668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安排情况

2026年拟申报债券项目8,资金需求31,2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项目7,资金需求27,500万元。专项债券项目1资金需求3,750万元。积极争取已通过国家两部委审核的专项债券项目4个,涉及资金22,963万元。全年付息支出预计为32,896万元(其中:一般债付息26,844万元,专项债付息6,052万元)。预算执行中我们将加强财政厅汇报衔接,在限额内做好债券申报工作。新增债券待自治区转贷我市后,依法编预算调整(草案)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根据预算法规定,2026年预算执行年度开始后,如本预算草案仍未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为保障必须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我们提前下达以下支出:部门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县(区)部分转移支付,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2026年财政支持重点

1.深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持续巩固团结稳定的政治和社会局面安排5,000万元支持城市功能提升与创城工作开展支持社会治理模式和维稳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安排维稳专项经费保障开展打击非法组织、扫黑除恶、禁毒、反恐等行动必要经费支出。按照10万元/标准继续支持村级党组织建设。统筹安排7,157万元用于应急救援综合能力提升。安排500万元支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赓续,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保障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做好优抚对象经费保障

2.深入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持续巩固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安排166,833万元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以及环境监测监察等。统筹安排60,000万元用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饲草产业发展以及渔业增放流等统筹安排59,581万元用于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林木良种培育、森林草原防火、防沙治沙以及自然保护区等统筹安排10,800万元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持澜沧江流域(西藏青海段)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昌都市澜沧江源头国土绿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等重大项目申报。继续支持“无废”城市建设,保障高原地区固体废物智慧化监管示范区建设、垃圾填埋场运行、秸秆综合利用以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营等,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3.深入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持续巩固国家安全屏障。统筹安排1,680万元支持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持续巩固网格化文化阵地建设与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文化安全。安排1,169万元用于储备粮油保管、轮换。保障村两委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待遇。

4.支持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动能安排15,000万元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及市本级重点项目前期安排3,000万元保障和推进昌都至内地航线开通。安排500保障川藏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整体推进。支持清洁能源开发特别是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支持实施矿产资源集约化勘探开发和“智能矿山”工程。统筹安排2,000万元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创新,人均科普投入经费提高至2//科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投入比上年提高20%支持国道沿线红色地标科技综合服务站建设和功能提升。安排18,400元加快全域行政村公路通畅。安排2,000万元支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安排2,500万元用于市直单位办公用房及周转房维修。安排699万元支持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安排1,150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20,000万元支持六大集团做大做强。安排7,000万元支持促消费、稳物价。统筹安排4,900万元支持文旅产业健康发展文旅体融合发展。保障大集团专职外部董事遴选。安排1,295万元支持大数据中心、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建设等。安排260万元支持昌都·重庆两地物流仓建设支持构筑村村通、家家连、人人用的现代金融高速路统筹安排40,000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建后管护。落实常态化帮扶政策,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安排7,000万元培育壮大畜牧、粮油、葡萄、蔬菜、名特优新农产品五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5.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支持实施就业“安心”工程,统筹安排6,300万元支持个人创业就业和农牧民转移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支持实施医疗“放心”工程,安排3,000万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保障藏医药事业传承发展统筹安排1,000万元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统筹安排11,575万元做好海拔3,000米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及中央或自治区保障经费的编制外专项聘用人员用氧保障支持实施增收“暖心”工程,承接落实社会保障领域民生政策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安排5,000万元用于民生政策动态提标。安排5,500万元持续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等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教育“润心”工程,保持地方财政收入的25%用于教育经费不降低,重点支持教育三包、高考综合改革、中小学办学质量奖励、校园安保、教师考核培训重庆昌都完全中学建设等工作落细落实加大地方政府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全市统筹安排教育事业支出652,329万元。

6.支持能力提升,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安排10,000万元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统筹安排20,000万元保障地方土地储备支出需求。安排5,000万元用于为民办实事经费。安排2,000万元支持非预算单位开展地方性事务。安排5,000万元支持重大改革推进。安排2,000万元支持财政综合改革。安排1,000万元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安排300万元支持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和法治政府建设。安排300万元支持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安排500万元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安排人才专项经费500万元。支持红色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安排规划专项资金800万元。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00万元。滚动设立信访工作专项经费3,000万元、见义勇为基金400万元。

三、2026年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财源培植,破解发展瓶颈

深耕财源建设,支持服务和对接国家澜湄战略、雅下水电站,推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大香格里拉经济圈和陕甘青宁经济圈加强招商引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夜间经济、碳汇经济,推动产业链的税源集群发展。争取上级支持,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主动学习和争取政策,做大做优做实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争取债券资金、转移支付和试点示范类项目奖补资金,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资产盘活,清查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和资金,探索推进集中统筹、分类运营与有偿使用,创新配置与融资方式,实现规范处置与价值最大化,切实将资源潜力转化为现实财源。

(二)优化支出结构,做到有保有压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对重大战略、重大任务的财力保障,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把习惯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思维方式和纪律要求,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将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持续加大对教育、社保、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促进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

(三)深化财政改革,推动科学管理

推进以绩效为导向、以零基为方法、以信息化为支撑的2+1”现代财政综合管理体系和先谋事后排钱、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和资产管理四类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两层的支出标准体系框架,形成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标准体系。系统推进昌都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集中管理改革工作,做好第二批改革单位账务清理移交,稳妥推进智慧财务会计平台建设和上线运行,积极推进财务会计集中管理中心机构成立,努力打造具有鲜明昌都特色的标志性改革成果。稳步开展县级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试点工作,在不改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权和会计主体法律责任前提下,对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委托代理记账业务,适时推进智慧财务会计平台推广运用。

(四)防范化解风险,守牢安全底线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一揽子化债政策,稳妥化解存量债务风险,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协同,强化与金融机构的协调联动,保持对隐性债务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构建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闭环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扎实开展各项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专项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防范金融风险基础。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定期统筹分析财政收支结构、重点项目支出、财力变化趋势、库款保障水平等运行因素,研判财政运行规律,提升对财政运行风险的前瞻预见和处理能力。

(五)加强财政监管,提升治理效能

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财政监管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持续推进“群腐”集中整治,强化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继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实施市本级预算单位“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专项检查,常态化推进基层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常态化开展关键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绩效评价和基层财会监督检查,承接落实专项领域财经纪律整治专项行动,推进财会监督数字化管理,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违规举债等行为。

(六)接受各方监督,做到公开透明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关心关切。配合做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初步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人大预算联网等工作。认真研究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针对性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工作。继续加强预决算公开。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编制政府预算、推进财政改革、制定财政政策中。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

各位代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下,转变作风、开拓创新、努力进取、真抓实干全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努力为昌都实现三个成为提供坚实保障

【名词解释】

1.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预算草案: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计划,通常指未经人大批准的某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收支计划。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7.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即总收入等于总支出。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设置、补充和动用,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9.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尚未下达地方和部门、留在各级财政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不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

11.地方政府债务:包括隐性债务、法定债务,法定债务又包括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只有省级财政部门具备债券发行资格,转贷各地市、县区)。

12.上解支出:是指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上解至上一级的财政部门。

1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4.再融资债券: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按照财政部规定采取借新还旧的办法,发行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及存量债务的债券。

15.预备费:根据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6.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障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附件下载:
预算编制2026年预算草案(公开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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