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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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0-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


                             2020年9月20日


第一部分西藏昌都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西藏昌都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西藏昌都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昌都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债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改革完善市一级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县(区)财政管理工作。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全市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实施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上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的制定、执行,拟订年度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全市信息化建设战略,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债券发行等工作;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六)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所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拟订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督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各县(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按规定权限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国有企业管理相关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资金(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审核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全市相关的财政社会保险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负责管理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农牧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参与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关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注册备案工作。

(十二)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级和县(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级与县(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二、西藏昌都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文电、档案、信息、信访、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综合科。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全市财政经济重大问题,提出修改、完善地方财税法规制度的政策建议,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拟订和执行政府相关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制度;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承担全市财政票据及彩票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津贴补贴有关工作;参与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参与全市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民生政策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政策相关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相关调研工作;组织财政科研课题研究、评审工作,管理财政科研经费,指导各县(区)财政经济政策研究工作。

(三)预算科(教育科)。承担教育部门经费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管理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编制市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完善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市本级部门和各县(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四)债务管理科。拟订和执行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地方债的发行兑付、还本付息及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市本级部门、县(区)政府债务管理;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绩效科。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运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和考核市本级部门、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国库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拟订市本级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编审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总会计核算,组织、指导县(区)政府总会计工作;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拟订年度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人行国库、商业银行之间工作关系;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和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建设和监督管理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负责全市财政、财务系统的网络监管工作;指导各县(区)财政信息化工作。

(七)经济建设科。贯彻执行有关建设投资和资源环境的财政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办理和监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其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恢复、土地复垦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专项资金财政管理;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配套到位情况。

(八)行政政法科。承担宣传、科技、文化、旅游、体育、行政、外事、国际发展、经贸合作、政法、武警部门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管理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优化事业单位支出结构的建议;拟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组织贯彻《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参与拟订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经费开支标准、行业发展规划及改革等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加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指导县(区)政法经费保障相关工作。

(九)社会保障科。承担市财政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参与制订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与政策;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以上部门的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办法的研定;拟定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指导县(区)财政部门社会保障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十)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和地勘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财政支持农业改革与发展政策,推进相关政策落实;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和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一)资产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组织编报全市国有资产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对开发区、园区的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金融科。拟订地方财政金融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工作;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预算有关工作;贯彻执行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建设。

(十三)会计监督科。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提出全市会计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全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及会计人员培训工作;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指导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承担全市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监督检查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负责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部分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2019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7)

第三部分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2019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总收支。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95.35万元,本年收入3,089.72万元,本年支出2,832.1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2.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95.35万元,本年收入3,089.72万元,本年支出2,832.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2.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3,089.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89.72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089.72万元,较上年减少338.35万元,减少9.87%。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支出2,832.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832.17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832.17万元,较上年减少500.55万元,减少15.02%。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87万元,占总支出数的52.89%,较上年减少227.78万元,降低13.2%;项目支出1334.30万元,占总支出数的47.11%,较上年减少272.77万元,减少16.9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2.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61万元,资本性支出33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2.1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74.8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0.4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18.5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350.6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3.3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15.3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494.4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1.5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4.8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7.91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4.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4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0.31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0.31万元。

五、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2019“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63.17

38.5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8.37

1.16

 

3.公务用车经费

54.8

37.3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4.8

37.34

 

      (2)公务用车购置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8.5万元,比上年减少140.97万元,降低78.55%。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1.16万元。接待11批次、10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24.68%。

    2.公务用车经费37.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监督检查、扶贫调研、驻村工作、投资评审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9万元,下降2.35%;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新车0辆。市财政局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21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40.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市财政局未涉及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局领导以及业务科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2.预算绩效编制进一步规范。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申请年度预算及追加资金到编制三年支出规划,全面要求各科室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以进一步规范我局整体预算绩效编制工作。

3.预算绩效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建立分管财务局领导抓全面,分管项目科室局领导抓配合,具体组织项目实施主要负责人抓落实,办公室(财务室)抓督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支出责任。

九、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度西藏昌都市财政局不涉及政府债务资金。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9年度西藏昌都市财政局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三、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昌都市财政局2019年决算数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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