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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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

昌财行指【2021】1号(市财政局)

2020年部门决算数据


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

2)负责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改革完善市一级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县(区)财政管理工作。

3)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全市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4)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实施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上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的制定、执行,拟订年度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全市信息化建设战略,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

5)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债券发行等工作;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6)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所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拟订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7)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督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各县(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按规定权限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国有企业管理相关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资金(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审核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全市相关的财政社会保险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9)负责管理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农牧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参与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关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11)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注册备案工作。

12)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级和县(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级与县(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

15)有关职责分工。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2.机构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文电、档案、信息、信访、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2)综合科。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全市财政经济重大问题,提出修改、完善地方财税法规制度的政策建议,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拟订和执行政府相关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制度;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承担全市财政票据及彩票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津贴补贴有关工作;参与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参与全市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民生政策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政策相关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相关调研工作;组织财政科研课题研究、评审工作,管理财政科研经费,指导各县(区)财政经济政策研究工作。

3)预算科(教育科)。承担教育部门经费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管理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编制市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完善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市本级部门和各县(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4)债务管理科。拟订和执行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地方债的发行兑付、还本付息及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市本级部门、县(区)政府债务管理;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绩效科。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运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和考核市本级部门、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6)国库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拟订市本级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编审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总会计核算,组织、指导县(区)政府总会计工作;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拟订年度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人行国库、商业银行之间工作关系;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和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建设和监督管理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负责全市财政、财务系统的网络监管工作;指导各县(区)财政信息化工作。

7)经济建设科。贯彻执行有关建设投资和资源环境的财政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办理和监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其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恢复、土地复垦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专项资金财政管理;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配套到位情况。

8)行政政法科。承担宣传、科技、文化、旅游、体育、行政、外事、国际发展、经贸合作、政法、武警部门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管理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优化事业单位支出结构的建议;拟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组织贯彻《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参与拟订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经费开支标准、行业发展规划及改革等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加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指导县(区)政法经费保障相关工作。

9)社会保障科。承担市财政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参与制订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与政策;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以上部门的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办法的研定;拟定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指导县(区)财政部门社会保障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10)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和地勘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财政支持农业改革与发展政策,推进相关政策落实;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和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等。

11)资产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组织编报全市国有资产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对开发区、园区的财政管理工作。

12)金融科。拟订地方财政金融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工作;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预算有关工作;贯彻执行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建设。

13)会计监督科。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提出全市会计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全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及会计人员培训工作;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指导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承担全市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监督检查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负责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14)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负责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及支付会计核算工作;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与代理银行签订协议,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业务,结算代理银行代理费用;受理预算单位及收款人投诉;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市预算编审中心(市财政信息中心)。负责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资料的动态管理、数据库更新和预算编审工作,并负责预算编审培训工作;协助开展财政预算改革宣传工作;拟定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财政业务系统软件开发、推广、应用、维护工作;负责财政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维护工作;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6)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全市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决(结)算的审核,工程项目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核查等工作;负责自治区财政厅委托的财政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7)市国有资产评估中心。负责全市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其基准日公允价值的评估工作;参与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情况。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26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现实有机关行政编制人员3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名,非参公事业人员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名。2020年度辞职1人,新考录人员4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狠抓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

今年来,市财政局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调度、合理收回存量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培育新税源等方式有效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疫情对预算执行带来的压力和冲击,确保财政收支不出现大幅度下滑。

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较上年同期增收0.23亿元,同比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29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非税收入完成6.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24亿元,增长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74万元,完成全年收入的96.02%,预计较去年同期下降11%。

2.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将有限的财力用于我市重点领域和重大事项支出。

1)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落实年初预算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压减16%,公用经费压减11%的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开支,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坚持把钱花在刀刃上。2020年全年压减5885.56万元,其中,调减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经费4987.8万元、公用经费897.76万元。

2)优先保障“三保”。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改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缓解困难地区财政运转压力,切实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全市年初预算锁定的“三保”支出为114亿,其中:保工资74亿,保运转16亿,保基本民生38亿,牢牢兜住“三保”底线,确保“三保”不出现苗头性问题。

3.发挥财政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积极落实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四个不摘”的要求,抓好县级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编制和落地工作,及时将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等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巩固提升我市脱贫攻坚成果。截至目前,共落实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3.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3.83亿元、自治区财政资金8.76亿元、市级财政资金0.81亿元。

2)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为打赢打好蓝天青山绿水净土保卫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建设好美丽新昌都”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有效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截止目前,已安排2020年生态环保相关资金5.69亿元。

3)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工作。今年来,通过采取预算安排、腾退、置换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化解偿还地方政府债务32.84亿元,目前地方政府债务总体余额为135.85亿元,债务率为37%。二是开展金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昌都市开展金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昌都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加强非法集资集中宣传,会同人行昌都中心支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排查,全力清理排查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三是积极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及时足额拨付新冠疫情防控资金2219.52万元,积极落实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截至目前,我市19家单位减免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共计48.43万元,有效降低企业疫情期间损失,促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4)全面发展社会事业。持续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对文化艺术中心、区域供水、城乡绿化等项目给予保障。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和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率,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政策,配合人社部门,加快清算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完善教育脱贫优惠政策体系,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免费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纳入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范围,提高对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贷款额度。今年来,及时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4.2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5元,落实2020年度医疗救助资金及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补助资金1.91亿元。2020年下达就业资金0.84亿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0.2亿元。2020年安排就业服务补贴资金0.1亿元(市级配套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用于昌都籍毕业生区外就业最低薪资待遇、住房保障、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优惠政策的落实。

4.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积极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推动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草拟了《昌都市本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我市本级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并压实了各部门职责。经征求市直各单位、各部门及各县意见后,于2020年9月4日上报市政府,经10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于12月2日以市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市委审定,市委两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但因市委换届等原因将另行审议。

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坚持“以收定支”,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需的项目支出,严格控制经费追加。硬化预算约束,依法依规安排财政支出,做到资金申请有法定依据,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

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全部财政支出划入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监管,减少了财政支出中间环节,有效杜绝了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切实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目前全市本级共有104家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2020年共完成市本级直接支付61.28亿元(其中:工资10.58亿元,社保专户资金4.5亿元,经建专户0.2亿元)。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资产配置管理。今年来,对市直各单位现有车辆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超编超标的66辆车辆进行了清理,并结合各单位、部门需求实际,按程序配备更新公务用车38辆。

五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完善招投标流程。2020年,采购垃圾箱6170个、垃圾车1194辆,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整治)、乡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目前江达县、贡觉县、卡若区已全部投入使用,其他县垃圾车、垃圾箱已于7月份全部到位;今年2月底,开通绿色通道,支持昌都市教育局学生开学消毒用品采购;今年9月中旬完成了2020年昌都市第一批公务车辆采购招投标工作。

六是完善投资评审。截止目前,评审中心已完成本级委托概预算审核项目63个,送审金额为88,227.34万元,审定金额为81,794.37万元,审减金额为6,432.97万元,审减率7.29%。已完成本级委托竣工决(结)算评审项目32个,送审金额为491,873.54万元,审定金额为479,049.91万元,审减金额为12,823.63万元,审减率2.61%。

5.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会及周例会等,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重要论述等,深刻领会其思想要义和深刻内涵,着力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始终坚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切实增强干部职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集中议事制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并邀请纪检组成员参与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以案示警,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进一步树牢“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意识,保持财政干部清正廉洁本色。

三是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全面贯彻执行预算法等国家法律制度,依法依规公开2019年决算及2020年预算安排,切实提高财政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

四是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来,积极对11县(区)和101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检查,收缴市级财政入库结转结余存量资金1.16亿元,统筹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加强财政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年初制定了《昌都市财政局2020年财政财务培训工作计划》,加强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养。今年来,共组织开展财政干部业务专题培训3次,培训人数达230余人次。

2020年财政运行情况看,总体状况良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距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财政改革速度缓慢,技术力量薄弱,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考核结果运用推行难。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总收支。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52.90万元,本年预算安排收入3054.80万元,本年预算安排支出3407.7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52.90万元,本年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4.80万元本年预算安排支出3407.7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度总收入3054.8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54.80万元。2020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054.80万元,较上年减少34.92万元,减少1.13%。

2020年度总支出2657.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657.76万元。2020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657.76万元,较上年减少174.41万元,减少6.16%。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52.90万元,本年预算安排收入3054.80万元,总支出2567.76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2020年,本年总收入3054.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17万元。

2020年,本年总支出265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4.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17万元。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054.80万元,较上年减少34.92万元,减少1.13%。

2020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657.76万元,较上年减少174.41万元,减少6.16%。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2020“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59.41

36.7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8.37

0.89

 

3.公务用车经费

51.04

35.8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1.04

35.86

 

      2)公务用车购置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6.75万元,比上年减少1.75万元,降低4.54%。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0.89万元。接待6批次、6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23.29%。

    2.公务用车经费35.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监督检查、扶贫调研、驻村工作、投资评审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1.48万元,下降3.96%;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新车0辆。市财政局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2)会议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4.00万元,降低100%。主要因疫情原因,未召开会议。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培训费支出0.58万元,比上年减少20.51万元,降低97.23%。主要因疫情原因,培训减少。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1)财政拨款收入分析。

2020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054.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17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分析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79万元,占总支出数的59.78%,较上年增加90.93万元,增加6.07%;项目支出1068.96万元,占总支出数的40.22%,较上年减少265.34万元,减少19.89%。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7.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9.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5.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8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结转资金74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8.7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641.21万元。

基本支出结转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结转108.74万元。

项目支出结转构成具体见下表:

2.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

序号

项目名称

年末结转和结余

1

大庆七城同创项目资金

55,015.77

2

其他交通费用(公车保险费)

33,874.76

3

财务会计检查

323,246.00

4

会计初中级考试

60,175.00

5

财务会计培训

468,100.00

6

基层党建工作

76,258.12

7

预算决算工作

142,717.00

8

移动办公设备及专网

102,300.00

9

保密工作

345,000.00

10

财政档案整理

100,000.00

11

精神文明建设

650.00

12

安全生产建设

1,250.00

1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7,930.00

14

采购公务车代理费

165,200.00

15

固定资产评估及清查

147,683.00

16

预算管理改革工作补助

468,000.00

17

安居办工作

302,582.48

18

投资评审中介费

1,226,095.44

19

固定资产评估清查及处置等

617,677.06

20

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60,000.00

21

财务软件等维护

1,168.00

22

采购公务车辆代理费用(2019)

408,163.79

23

招商引资奖励资金

100,000.00

24

支农惠农政策宣传挂像

347,200.00

25

处置非法集资

17,800.00

26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

804,000.00

27

成品油价格改革

20,000.00

项目结转中,投资评审中介费结转金额较大,因部分项目未完工,故结转至2021年继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结转较大,因2020年底项目完工,代理公司人员未在昌都,无法办理报销手续,故结转至2021年继续支付。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年末资产负债信息(单位:元)

    1.货币资金

8,413,655.69

12,608,710.38

-4,195,054.69

-33.27

规范国库集中支付

    2.财政应返还额度

8,783,888.16

4,147,225.70

4,636,662.46

111.80

规范国库集中支付

    3.房屋

0.00

0.00

0.00

0.00

    4.车辆

3,644,114.63

3,644,114.63

0.00

0.00

    5.在建工程

0.00

0.00

0.00

0.00

    6.借款

0.00

0.00

0.00

0.00

    7.应缴财政款

0.00

0.00

0.00

0.00

    8.应付职工薪酬

16,785.95

7,505.26

9,280.69

123.66

多扣个人五险一金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局领导以及业务科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2.预算绩效编制进一步规范。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申请年度预算及追加资金到编制三年支出规划,全面要求各科室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以进一步规范我局整体预算绩效编制工作。

3.预算绩效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建立分管财务局领导抓全面,分管项目科室局领导抓配合,具体组织项目实施主要负责人抓落实,办公室(财务室)抓督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支出责任。

(六)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1.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有的项目资金执行不到位,2021年单位将制定详细的项目资金执行计划,督促项目资金按计划落实。

2.绩效管理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财务部门与项目执行单位或项目实施部门存在工作脱节现象,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此项工作很大程度依赖财务部门,导致项目绩效工作做得不够好。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单位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财务政策和财务规定,加强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按要求完成决算编报审核工作。绩效管理工作因涉及实施项目的方方面面、专业性强等原因,以后工作中还有待加强。

(二)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在昌都市财政局政府网站对决算及绩效信息予以公开。

(三)对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无。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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