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
(2)负责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改革完善市一级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县(区)财政管理工作。
(3)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全市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4)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实施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上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的制定、执行,拟订年度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全市信息化建设战略,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
(5)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债券发行等工作;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6)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所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拟订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7)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督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各县(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按规定权限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国有企业管理相关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资金(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审核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全市相关的财政社会保险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9)负责管理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农牧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参与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关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11)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注册备案工作。
(12)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
①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级和县(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级与县(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③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
(15)有关职责分工。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2.机构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文电、档案、信息、信访、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2)综合科。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全市财政经济重大问题,提出修改、完善地方财税法规制度的政策建议,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拟订和执行政府相关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制度;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承担全市财政票据及彩票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津贴补贴有关工作;参与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参与全市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民生政策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政策相关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相关调研工作;组织财政科研课题研究、评审工作,管理财政科研经费,指导各县(区)财政经济政策研究工作。
(3)预算科(教育科)。承担教育部门经费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管理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编制市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完善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市本级部门和各县(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4)债务管理科。拟订和执行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地方债的发行兑付、还本付息及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市本级部门、县(区)政府债务管理;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绩效科。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运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和考核市本级部门、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6)国库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拟订市本级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编审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总会计核算,组织、指导县(区)政府总会计工作;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拟订年度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人行国库、商业银行之间工作关系;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和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建设和监督管理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负责全市财政、财务系统的网络监管工作;指导各县(区)财政信息化工作。
(7)经济建设科。贯彻执行有关建设投资和资源环境的财政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办理和监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其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恢复、土地复垦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专项资金财政管理;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配套到位情况。
(8)行政政法科。承担宣传、科技、文化、旅游、体育、行政、外事、国际发展、经贸合作、政法、武警部门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管理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优化事业单位支出结构的建议;拟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组织贯彻《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参与拟订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经费开支标准、行业发展规划及改革等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加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指导县(区)政法经费保障相关工作。
(9)社会保障科。承担市财政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参与制订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与政策;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以上部门的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办法的研定;拟定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指导县(区)财政部门社会保障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10)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和地勘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财政支持农业改革与发展政策,推进相关政策落实;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和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等。
(11)资产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组织编报全市国有资产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对开发区、园区的财政管理工作。
(12)金融科。拟订地方财政金融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工作;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预算有关工作;贯彻执行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建设。
(13)会计监督科。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提出全市会计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全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及会计人员培训工作;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指导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承担全市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监督检查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负责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14)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负责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及支付会计核算工作;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与代理银行签订协议,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业务,结算代理银行代理费用;受理预算单位及收款人投诉;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市预算编审中心(市财政信息中心)。负责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资料的动态管理、数据库更新和预算编审工作,并负责预算编审培训工作;协助开展财政预算改革宣传工作;拟定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财政业务系统软件开发、推广、应用、维护工作;负责财政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维护工作;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6)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全市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决(结)算的审核,工程项目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核查等工作;负责自治区财政厅委托的财政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7)市国有资产评估中心。负责全市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其基准日公允价值的评估工作;参与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情况。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26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现实有机关行政编制人员2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5名,非参公事业人员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名。2022年度,去世1人,调离2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通过优化退税工作流程、跟踪退税工作办理进度、建立退税工作应急保障措施,不断提高退税工作实施水平,确保退税优惠政策企业应享尽享,有效缓解企业资金流动压力。二是进一步夯实收支基础。市财政局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疫情冲击和政策性减收等不利因素,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措施,堵漏增收,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2022年我市获批一般债券资金8.6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14亿元,截至目前,已全部下达至县(区),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民生领域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稳增长、稳投资。四是进一步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组建成立昌都市康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扣除优惠幅度提高至10%-20%;将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将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将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有效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助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六是进一步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提高至90%;及时下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农牧民培训、乡村振兴专干经费等4.52亿元,积极支持稳岗稳就业工作。七是进一步落实减免房租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对全市本级租用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2022年7-12月租金进行了减免,共计5099.23万元。八是进一步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允许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提升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优先保障抗疫经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紧急调拨了20亿元库款,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同时,开通防疫物资、设备等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简化采购流程,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及时采购到位。二是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偿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74.22亿元,偿还率为62.33%,债务余额为44.86亿元。2021年末,财政厅核定我市债务率为41%,风险等级为A,属绿色风险等级。三是排查金融风险隐患。积极开展金融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排查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虚拟货币、私募投资基金和地方金融机构等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大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杜绝金融企业风险所衍生的投资者利益受损问题。
3.坚持“理财为民”宗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市财政局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的首位,足额落实“三保”支出。2022年安排地方标准“三保”预算共计141.91亿元,较上年增加12.69亿元,增长9.82%。二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补齐民生重大基础建设及民生事业短板,全力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重点领域财政支出。2022年按照基本民生只增不减思路,财政资金80%以上用于民生。三是落实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财政支农突出位置,持续发挥政府投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4.实监管责任,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一体化改革。昌都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于2022年1月1日凌晨完成新旧系统切换,率先在全区实现12个财政区划的资金支付和清算。2022年,市本级100家预算单位依托一体化平台同步启动了“零基预算+绩效预算”的预算管理理念,实现了零基预算闭环管理。通过坚持做到先有项目后安排预算,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做法,有效打破了支出固化僵化的格局,有力加强了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制定《昌都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部门预算跟踪监控管理,大力削减或取消无效、低效支出,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效益。今年来,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全市78家市本级预算单位申报的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涉及项目资金23.42亿元,通过事前绩效审核,审定金额12.21亿元,审减11.21亿元。二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禁铺张浪费,严禁违规新建楼堂馆所,坚持量入为出,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持续改善民生,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2022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79亿元,同比下降10.9%。三是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领域,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投资评审。制定出台了《昌都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暂行)》,严格落实财政性资金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评价和审查的职能,有效保障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级政府采购流程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六是强化信息公开。主动向市本级政府和人大报告预决算管理、绩效评价情况,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督促力度。截至目前,市本级78个部门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财政评价结果已全部公开;昌都市本级部门2020年决算和2021年预算应公开100家,实际公开100家,公开率达到100%。
5.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廉洁队伍。一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今年来,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和讲堂讲座等形式共开展学习教育50余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案促警、以案促教,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承担采购、项目评审等风险高的科室负责人经常交心谈话和督促,将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转文风、促作风,通过优化公文审核程序,对重要、紧急公文随交随办,按照“今日事、今日毕”原则,防止拖压延误,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效率。以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为契机,不断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三重一大”等规章制度,加强对财政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织密扎牢制度的笼子。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本年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22年度,总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31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15.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本年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2年度,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1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7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本年收入为354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度本年收入1993.21万元,2022年较上年增加1548.40万元,增长77.68%。增长主要原因:新增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等项目,项目收入增加。
2022年度,本年支出为354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22万元。2021年度本年支出2441.10万元,2022年较上年增加1100.51万元,增长45.08%。增长主要原因:新增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等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收入预算决算差异分析。
2022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31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7万元),收入年终决算数为3541.61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22万元)。
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度减少3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未及时开展,如会计人员培训等,项目支出减少。
(2)支出预算决算差异分析。
2022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1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7万元),支出年终决算数为3541.61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22万元)。
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度减少3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未及时开展,如会计人员培训等,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2022年,本年总收入354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22万元。
2022年,本年总支出354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22万元。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2年,本年收入为3541.61万元,较上年增加1548.40万元,增长77.68%。
2022年,本年支出为3541.61万元,较上年增加1100.51万元,增长45.08%。
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度减少3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未及时开展,如会计人员培训等,项目支出减少。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2022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43.04 36.5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1.39 0.80
3.公务用车经费 41.65 35.7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1.65 35.70
(2)公务用车购置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6.50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降低0.26%。具体如下:
公务接待费0.8万元。接待7批次、54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0.48%。
公务用车经费35.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监督检查、扶贫调研、驻村工作、投资评审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新车0辆。市财政局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会议费支出3.55万元,主要是召开视频会议及预决算培训会审会议。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2年无。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1)财政拨款收入分析。
2022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54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22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分析。
2022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41.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8.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6.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7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项 目 行次 年初数 年末数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栏 次 1 2 3 4
财务会计补充信息 1 — — — —
一、资产信息 2 — — — —
(一)货币资金 3 — 163.39 — 199.47
其中:银行存款 4 — 163.39 — 199.47
(二)财政应返还额度 5 — 317.95 — 0.00
(三)固定资产原值 6 — 915.20 — 1,061.59
其中:房屋(平方米) 7 217.39 160.72 217.39 160.72
1.办公用房 8 217.39 160.72 217.39 160.72
2.业务用房 9 0.00 0.00 0.00 0.00
3.其他(不含构筑物) 10 0.00 0.00 0.00 0.00
车辆(台、辆) 11 5 341.61 7 484.11
1.轿车 12 0 0.00 0 0.00
2.越野车 13 5 341.61 7 484.11
3.小型载客汽车 14 0 0.00 0 0.00
4.大中型载客汽车 15 0 0.00 0 0.00
5.其他车型 16 0 0.00 0 0.00
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7 — 478.93 — 579.54
固定资产净值 18 — 436.27 — 482.05
(四)在建工程 19 — 0.00 — 0.00
二、负债信息 20 — — — —
(一)借款 21 — 0.00 — 0.00
(二)应缴财政款 22 — 0.07 — 0.07
(三)应付职工薪酬 23 — 0.87 — -1.94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市委经济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二是提升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是坚持“理财为民”宗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压实监管责任,提高管理水平;五是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廉洁队伍。总体来说,已较好完成2022年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评价优。
2.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严把绩效目标质量关,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二是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强化过程管理,每季度报送预算支出进度;三是坚持目标导向,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已实现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四是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得到充分运用,在2023年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时根据本年绩效评价结果予以扣减。总体来说,已较好完成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整体评价优。
(六)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项目进行调整。
改进措施:科学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做好进度推进的监控,严格执行进度计划,同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源和影响进度的因素,做到未雨绸缪,提高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本单位能够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财务政策和财务规定,2022年已按时完成事前、事后绩效评价、决算编报、审核工作。
(二)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按照要求已及时在昌都市财政局政府网站对决算及绩效信息予以公开。
(三)对部门决算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