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期 出台《昌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民营、小微和“三农”等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4年05月06日 0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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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昌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民营、小微和“三农”等市场主体发展的
若干措施(试行)》
--强化普惠金融支持举措,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民营、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融资短板,经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4年4月29日以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和人行昌都市分行名义联合印发了《昌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通过多维度服务机制,发挥担保增信作用、畅通对接服务渠道、强化财政激励政策引领,全方位支持民营、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有效融资需求。
《若干措施》包含了银行、保险、资本市场、担保平台建设、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涉及12条财政金融措施,主要侧重于政策引导扶持,着力提高支持政策的精准性、直达性,引导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把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为持续优化融资环境,我市将继续加大财金政策、资源倾斜力度,发挥货币、监管、财税、产业等配套政策联动效应,形成政策和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普惠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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